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6-07-29

一、项目编号:330700263176050000011-TY2026-FW103-ZFCG103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金额(折扣)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肉类:75(%),蔬菜类:56(%),禽蛋类:78(%),水产类:70(%),水果类:74(%),粮油类:82(%),干货类:75(%),冻品类:72(%),调料类、添加剂类:79(%),牛奶、饮料及其他预包装零食类:89(%),豆制品类、早餐辅料类:75(%),腌制类、熟食类、卤制类:74(%),水发类、咸菜类:79(%)金华市汇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东市北街1729号金华CRC文化创意园A座4-201室(自主申报)91.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为金华市监管中心食堂提供蔬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冻品类等食材采购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一年或配送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与项目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雷斌,叶晓明,陈蕾,赵鸣,史正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按预算金额的75%按标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6%费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0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看守所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十里牌楼村(市看守所)

项目联系人:史正军

联系方式:0579-89118952

质疑联系人: 史正军

质疑联系电话:0579-89118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李宗宝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817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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