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6-04-01
一、招标方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数据中心冷却塔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JZX-LQT-26-0415
招标单位: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公示期:2026年04月1日——2026年04月3日
二、招标候选人信息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结合项目综合评分结果,推荐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本次项目最终中标单位不计入候选人表格内,具体候选人及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 | 最终报价(万元) | 质量 | 服务期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江西省恒昌环境有限公司 | 328.6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90日历天 | 刘志成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 | 南昌泰盛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332.1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90日历天 | 陈俊峰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3 | 华东绿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325.8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90日历天 | 周明远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06月10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办公区三楼302会议室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本次项目共计六家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完整响应文件,分别为:江西省恒昌环境有限公司、南昌泰盛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华东绿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科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齐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九江洁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依据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规定,从企业资质、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施工实施方案、质量保障体系、报价合理性、售后服务方案六大维度对所有应答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审,结合评审总分排名,一致推荐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为:
第一名:江西省恒昌环境有限公司;
第二名:南昌泰盛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华东绿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经综合评审及内部审批流程,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江西齐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人民币325万元(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元整)。
三、异议处理及其他补充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本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人:招标项目对接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155840587
对接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办公区
招标单位: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2026年0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