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国家税务局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7-22

临潭县国家税务局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项目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我公司受临潭县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办理临潭县国家税务局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现更正为: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装饰装修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张才裕:0941-8226166

 

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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