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综合楼整改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10-08

[公开招标]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综合楼整改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LYMH260514001G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08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综合楼整改零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LYMH260514001G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综合楼整改零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生产综合楼建成年份较久,目前外墙漆出现大面积剥落,部分粉化、空鼓和起沙现象较明显,严重影响建筑物长久使用和外观美化,且室内部分门窗损坏和屋顶漏水等,急需进行修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服务的承包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7.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7.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7.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7.6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 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到2026年10月日16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100元人民币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标书费按标段(包)分别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投标人购标时须提供已支付的标书费银行凭证、完整开票财务信息和投标产品的资质文件及联系方式至贾先生/李女士,且凭证摘要中应注明购标单位名称和费用用途。

3.投标文件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候岭街道永宿路南永青路西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

4.逾期投寄或现场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买方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六、其他

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中约定、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等。

2.计划工期:招标方暂定工期为30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拨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款的97%,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贰年,满贰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投标保证金:5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投标标段(包)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单、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保函(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要金融机构或具备金融牌照的担保机构等出具的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应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户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账号:16 535 1010 4000 9912

6.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五日内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联系电话:0370-6053957】。

7.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纪检:0370-6052939

企管:0370-6053926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您拨打以上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业务部门联系电话:0370-6053907/6053957

招标部门联系人电话:0370-6053924/605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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